既然已经把话挑明,李南征就不会再给宋士明,留一点点的面子。
他真要想弄死宋士明,还真不怎么费力气。
毕竟他是美杜莎,重金培养的“后秀人才”,和新红色天使的关系,也不一般。
如果宋士明威胁到李南征的生命、或者不听招呼的话,红色天使随时都能搞死他!
面对李南征冷冰冰的威胁——
宋士明的眉梢眼角,不住突突了老半天后,再次弯腰:“还请您放心,我以后绝不会再自作聪明!只会尽我所能的,成为您麾下最听话的狗。”
他不敢和李南征同归于尽。
因为他觉得这个世界,很美好。
就算活一千年,活一万年,都活不够!
如果他不想死,那么以后就得乖乖的给李南征当狗。
不得不说,宋士明是个人才。
起码能屈能伸,忍辱负重的本事出色,更能在最短时间内权衡利弊后,迅速的摆正心态。
李南征也是适可而止——
站起来抬手,拍了拍他的肩膀。
语气诚恳:“小宋啊,其实我很看好你的。况且我们两个以后在那边,唯有精诚合作,才能争取到最大的利益。而精诚合作的最致命处,就是自作聪明的私自搞事情。你说,我说的对不对?”
“您说的对。”
宋士明连忙点头:“我对天发誓。我。”
“行了!只要你能摆正心态,发个鸡毛的誓?”
李南征再次拍了拍他的肩膀,放出了一个大甜枣:“虽说你做错了事,痛失黄山镇主要负责人的职务。但你终究是我在那边,最信得过的人。你先做好心理准备,去黄山镇主抓经济工作。”
啊?
让我去当黄山镇的镇长?
真的吗!?
宋士明猛地抬起头,眼珠子铮亮的看着李南征,嘴唇不住地哆嗦。
以前他不敢离开锦绣乡,是怕被李南征暗算。
现在想离开,是因为他帮李南征做了坏事(暗杀赵大海),算是抓住了李南征的小辫子。
更想趁着美杜莎在华夏空虚,想好好的表现下!
“我没必要骗你开心。”
李南征缩回手,语重心长的说:“小宋,你给我记住。唯有放下你那些阴狠的手段,脚踏实地的干出成绩,才能获得进步的机会!才能受到那边和这边的关注,着重培养。你说,我说的对吗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