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咱也查出来一些,这位大元帅还爱财!
他不仅手握大明的军权,还与人合伙做生意,听说是顶大的大生意,能赚不少钱咧!”
众人闻言却都神色一暗,男人是懂男人的,男人喜欢美女,不会嫌弃美女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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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送上一个足够美的,照样能讨得欢心。
但人家如果赚很多钱,你要用银子送礼,多了自己没有,少了又拿不出手。
于是就又都看向了巴林部的迪立巴,迪立巴是个满脸络腮胡的糙汉子,喝了一口酒,又随便抹了抹沾到胡子上的酒渍道:
“大元帅喜欢骏马,还喜欢吃马肉,他每次作战,都吃马肉。”
另外几个人听的一愣一愣的,喜欢骏马,草原上多的是骏马,草原汉子谁不喜欢?
可喜欢骏马,为什么还喜欢吃骏马,这是什么癖好?
“不必在意那些细节,咱们尽管送便是,管他是吃还是骑。”弗雷格道。
另外几人深以为然,并都看向召集他们的马尔扎。
马尔扎慢吞吞的喝了一口烈酒,这才道:
“据我所查,这位大元帅是个极讲信用的人,且十分重视情谊。
只要我等诚信投靠又投其所好,大元帅必不会亏待我等。”
这条消息看似稀松平常,但在场的人可都是见识过汉人之狡诈的。
与汉人商贾做生意没被坑过的,在大草原上屈指可数,甚至拿到定金翻脸不认人的情况比比皆是。
如果情况属实,那他们才算真的可以放下心。
几人将消息汇总之后,自然是饮酒庆祝,庆祝他们为部落找到了新的强大的靠山。
正商业互吹之时,外头突然传来阵阵欢呼声。
马尔扎命懂大明语的小厮仔细辨别才明白,那是卢阎王的虎贲军在迎接大元帅的到来。
“哥几个,大元帅来了,咱们要不要也去迎接?”
“可是那卢阎王也没通知我等呀?”
“没通知不代表不能去,走走走,混个脸熟也好!”
“有理有理,走!”
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