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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千二百一十七章 人不知责归何处(第3页)

陈庭礼却不应,只取出副册,道:“蒋典事,阁下三月前曾言:‘折统若误,当存单日录’。然此事并无单日之迹,何以言‘错传’?”

蒋希远缓声道:“当日南郊火患,存单被焚。”

陈庭礼冷然一笑:“那便是‘说了便是’?”

朱标始终不语,只将案中朱笔倒置,手指轻敲桌面。

蒋希远语气不改:“若无证,我愿受责。”

陈庭礼却忽而抬头:“责在何处?东宫未设罚名,太子未书戒条。您愿受责,便是谁都无权问您何责。”

一句话,静若雷声。

堂中忽而无人发言。

良久,朱标开口:“陈庭礼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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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在。”

“你这句话,说得极好。”

“本朝虽设吏典、设使辅,然典使不过法下书人,非律下之官。”

“若太子设局、设言、设法,却不能明其责名、刑条——便是东宫设政之懒政。”

“我错,不在蒋典事,也不在南郊录账。”

“在我。”

“我用人之法不周,责成未明,便该以我身,为首责。”

众人骇然,陈庭礼眼中亦闪过惊色。

朱标却抬笔,于案上亲书一道:“东宫太子,责未立法,误使典使,罚停外政七日,不列册、不断案。”

“由顾清萍摄案三堂,七日内太子不得主议。”

顾清萍自后堂疾步入前,拦身便道:“不可!”

朱标却摇头:“清萍,你知我所思。”

“今日若不立责,明日设十堂百案,皆成虚空。”

“我行政,是为正政,不是为显我朱标。”

她久久不语,终于拱手低头:“妾遵命。”

而此事,三日之内,传遍六部。

户部侍郎私议:“此举虽显公正,却自降权势。”

吏部中允则曰:“太子敢责己,胜于责人百倍。”

朱元璋听闻此事,仅笑而不语,写下一句:“太子已可独承其局。”

第六日,王府。

朱瀚翻阅录简,笑问:“七日,不短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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