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如果是我,一定把它带回家养着。”
“张幸太变态了,我要离他远一点。”
……
关于我爸,关于我的言论开始在同学之间流传开来。
小眼镜说的没错,我的确砸死了一只麻雀。
我检查过,它的翅膀断了,它不会飞是无法生存的。
至于收养它?
麻雀天性极度敏感,再加上受伤后受到惊吓会产生应激反应,它可能会绝食到死。
既然早晚都是死,我只是想要帮它早早结束痛苦,避免被慢慢饿死。
但我也不得不承认,举起石头将它的眼睛砸爆的时候,我莫名其妙的感觉很兴奋很幸福。
就好像……我本来就应该这么做。
但是理智在告诫我,这想法其实是不对的,我应该为这只可怜的小鸟感到悲伤才是。
因为在我6岁的时候,我曾把家里老的走不动的猫烧死,早日火化助它解脱。
被我妈发现后,她狠狠地训斥过我。
“我养了团团十几年,她就像是咱们的家人一样。”
“你怎么下得去手,啊?”
“你还有没有人性!”
“那是一条小生命啊……”
“一条行将就木只剩下痛苦的生命。”鞋拔子落在身上的时候,我在心中补充。
那次,母亲看我的眼神不仅是生气,更多的是恐惧,就像是在看一个怪胎。
她发了狠,拿着木头鞋拔子抽了我好久。
“我错了,妈妈。”
“我看团团不断的咳嗽,喘不上气很难受。”
“我只是想帮她。”
“再也不会有下次了。”
我违心地道着歉,试图平息母亲的怒火。
打那之后,如果再遇到类似的情况,我就会偷偷动手,再也不敢惹我妈生气了。
后来,我开始主动寻找机会,来满足结束生命时带给我的快感。
去池塘边找青蛙,就是其中的一种方式。
青蛙很多,死一两只也没人会发现的。
我承认,同学们说我变态有些道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