方既明正筹备着去见拜铃耶的事,快脚找了过来。
可以看出,他穿的衣服款式和以前差不多,但明显用了更上乘的布料。
他手臂上隐约可见几道牙印。
皮肤也比从前光亮滋润了不少,身上还带着点昂贵的女士面霜的淡香。
可他刚进门,就“扑通”一声跪在了方既明面前。
他相信方既明手眼通天,肯定知道他最近总往外跑的事,干脆直接解释:“陛下!我跑得很快,每次出宫门用不了多长时间!虽然总往外跑,但绝对不会耽误差事的!”
方既明一愣,随即反应过来——快脚大概是误会了。
自己悄悄减轻他的工作量,可能让他以为是要被边缘化了?
也是,他不应该公费资助这两人谈恋爱的,是他的错,以后还是正常安排工作吧。
可在这里,能有两情相悦的真心,实在难得。
“说说你们的进展?”方既明带着点好奇,指了指他的新衣服,“从你的新衣服开始说起?”
快脚一提起那位小姐,脸上就浮起淡淡的红晕:“我……是接受了一位小姐的经济支持。”
“但是,陛下,我和那位小姐是不可能的,她太显赫、太富有了!我只是一名刚恢复身份的自由民,没有自己的房屋,也没有存款的自由民。”他的语气有些沮丧
“所以我总拒绝她的好意,但她根本不听——我要是拒绝礼物,她就咬我!”
他可怜巴巴地抬起手臂,上面的咬痕看得更清晰了。
“我知道见到她就要被塞礼物,拒绝就要被咬,但我还是想见她……我每天都想见她。”
快脚简直会阿鲁米娜的同款脸红,太配了!
方既明看他们好成这样,心里挺高兴:“你现在都是自由民了,只要差事办得漂亮,时间你自己安排。”
“要是有什么事需要时间长点,提前告个假就行。”
他促狭地笑了笑:“不止你想见她,说不定人家姑娘也天天想着见你呢。”
快脚的脸更红了,嗫嚅道:“那……那我先去忙了。”
他得赶紧把手头的活儿干完,好去见那位明艳活泼的小姐。
……
拜铃耶虽然名义上被劝到了我方阵营,实则处于软禁状态。
这是为了防止这位密教的“哭号人”暗中组织信徒集会,或者引诱普通百姓加入她那神秘的教派。
比起高高在上、规矩森严的正教,密教虽显得邪恶不加掩饰,却也来者不拒。
只需献上走投无路之人本就黯淡无光的灵魂与生命,就能获得活着时永远无法企及的、至高的快乐。
对无权无势无钱的普通人来说,这似乎是个更实在的选择。
方既明再次来到了阿尔图的宅邸,这里如今是拜铃耶的软禁之所。
宅邸早已人去楼空,火灾肆虐的痕迹仍然残留着,一片破败狼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