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站在那里,斗篷被风吹得猎猎作响,露出的下巴上满是皱纹,声音苍老得像是从很远的地方传来的。
“我倒觉得这是聪明。”
他慢悠悠地说,“再打下去,他最多险胜那只妖物,可战斗过程中,他要眼睁睁看着那些百姓被杀死——对他剑心的伤害,比输赢更大。”
年轻的声音沉默了片刻,似乎在咀嚼这番话,然后开口:“与其两败俱伤,不如拿得起放得下,年轻人学会取舍,才是最大的难事。”
年轻的声音追问:“你的意思是——他没中招?”
苍老的声音哈哈大笑起来,笑声在山峰上回荡,震得红雾都翻涌了几下。“怎么可能?”
他收敛笑声,语气里带着一种说不清的得意,“这小子看着洒脱冷漠,其实心里还是在意那点仁义道德的,方才百姓骂他、求他、指着他鼻子咒他——你当他真的无动于衷?”
他顿了顿,伸出枯瘦的手指,点了点自己的胸口。
“以他的修为,若是剑心正常,对付一只瓷娃娃,不至于如此狼狈,你以为他为什么走得那么干脆?因为他知道再打下去,剑心会碎。”
“如今他的剑心,已经伤痕累累了。”
许长卿一路往回走,醉仙剑在身侧盘旋,剑光所过之处,白骨骷髅碎成一地。
他走得很快,几乎是在跑,剑光织成一道密不透风的网,将扑上来的骷髅尽数绞碎。
可他的脚步越来越沉,不是因为体力不支,而是因为那股气息——越来越近了。
那股从红雾深处传来的、让他神魂颤栗的气息,正在逼近。
像一头匍匐的巨兽,缓缓睁开眼,朝他这边看了过来。骷髅渐渐少了,地上的尸体却多了起来。
有人的,有妖的,有完整的,有残缺的,横七竖八地躺在血泊里,有的已经腐烂,有的还新鲜,苍蝇嗡嗡地围着转。
他踩过那些尸体,靴底沾满了血,每一步都留下一个血红的脚印。
到达信号发射的位置时,他停下来了。
红雾在他面前翻涌,再往前几步,就是那片浓得化不开的红。
他站在红雾边缘,四处张望,没有孙三寸的身影。
没有活人,没有尸体,只有那支信号枪孤零零地躺在地上,枪口还冒着余烟。
他蹲下来,捡起信号枪,手指触到枪柄上的余温。
就在这时,他听到一阵动静——窸窸窣窣的,像是有什么东西在地上爬。他循声望去,雾中爬出一个人。
那人已经只剩半截身子了,从腰以下空空荡荡,肠子拖在地上,沾满了泥土和碎叶。
他用手肘撑着地面,一点一点往前爬,每爬一步,身后就拖出一道长长的血痕。许长卿快步走过去,蹲下身。
那人伸出手,枯瘦的手指在空中胡乱地摸,摸到了许长卿的靴子,又摸到了他的衣角,然后往上摸,摸到了他的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