光柱下,纯黑面具上的银色暗纹折出一截冷光。
凌夜站在那儿,左手随意地垂着,右手捏着话筒。
站姿散漫得像在小区楼下等快递,等到第十分钟,开始犯困那种。
台下前排,几名观众还在交头接耳。
有人低声笑了一下。
笑声没压,顺着安静的场馆传得清清楚楚。
片刻后,舞台右侧的阴影里,一道声响传出来。
不是吉他,不是钢琴,不是鼓组。
是手风琴。
老式手风琴的簧片被缓缓拉开,第一个音从裂缝里挤出来。
沙哑的、带着毛边的、老黑胶唱片里才有的那种颗粒感。
前奏走得极慢。
一个音接一个音,像一滴墨落在宣纸上,慢慢晕开。
前排那个刚才还在笑的观众,下意识闭上了嘴。
不是被什么东西震住。
是本能觉得那种声音太干净了,舍不得拿噪音去碰它。
弹幕还在刷。
“这前奏什么鬼?手风琴?哪个年代的老古董?”
“花架子开始作法了,大伙搬好板凳嗑瓜子!”
“玫瑰姐9。6在那儿挂着呢,这哥们上来整手风琴……我的笑容已经维持不住了。”
前奏走了十几秒。
舞台上,凌夜低下头,嘴唇贴近话筒,开口了。
“当你走进这欢乐场……”
“背上所有的梦与想……”
“各色的脸上各色的妆……”
“没人记得你的模样……”
变声器的金属摩擦音不见了。
他的嗓音在这一刻,以最本真、最干净、毫无遮挡的状态,砸进了一亿两千万人的耳膜。
清冽。
厚实。
带着一种极度克制的诉说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