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奥马利先生万岁!”
“爱尔兰人万岁!”
客厅里,奥马利和那群富商听着外面山呼海啸般的感谢声,气得眼前一黑。
“我操你娘啊,德克兰!”
六万多鹰洋的巨款,被德克兰秘密送到洛森在唐人街的据点。
几小时后,一辆不起眼的马车,从罗斯精工黑漆漆的仓库里拉出一批货,送到了爱尔兰社区。
“枪!是枪!”
“我们有枪了!”
爱尔兰人一个个疯了一样,哪里还顾得上这些枪的好坏。
这批货,全是罗斯精工淘汰下来的残次品和老旧的前膛枪,锈迹斑斑,膛线都快磨平了,有些扳机还是松的。
但没关系。
有枪和没枪,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。
当一个男人手里握住这冰冷的钢铁,他就不再是任人宰割的绵羊。
“喝酒!”
德克兰推出几大桶劣质威士忌。“今晚,不醉不归!为我们的英雄,喝!”
酒壮怂人胆。恐惧被抛到九霄云外,仇恨在酒精的催化下疯狂发酵。
“杀光那群婊子养的条子!”
“救出帕特!”
“烧了他们的狗窝!”
夜,深了。
德克兰站在高处,面对他亲手打造的这支醉醺醺、手持武器的怪物军团,满意地笑了。
“是时候了。”
他带领着这支复仇的军队,再次上街。
接到消息的警察局立刻严阵以待。
“他妈的!这群杂碎还敢来?”巴克利瞪着眼,准备再上演一场孤身战千军的戏码。
德克兰再次站在警局门口。
“巴克利,赶紧他妈的放人!”
“做梦!”巴克利躲在沙袋掩体后面回骂。
德克兰不再废话,直接抬起他自己专属的温彻斯特步枪。
“砰!”
台阶上,一个刚探出半个脑袋的警员,额头爆出一朵血花,仰面栽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