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他!”
克雷斯特伍德的嘴唇在发抖,不知道是气的还是怕的:“他到底还藏了多少底牌,他想干什么?”
他忽然意识到,自己好像根本不是在利用这头疯狗。
他好像是把一头真正的猛虎,请进了旧金山官场。
“好帅啊!”
女人们的反应则完全不同。
银行家的情妇此刻正抓着栏杆,浑身发烫,迷离地看向洛森消失的方向。
“上帝啊,他就像书里的亚历山大。”
“一个东方的战神!”
佩妮·布莱克,这位市长夫人正紧紧地攥着自己的手帕。
她虽然没有说话,但脑海里却在不断回放昨晚的每一个细节。
那个粗暴野蛮,但看穿了她一切伪装的男人。
他知道自己的深浅,他才是真正的男人。
她瞥了一眼身边那个正兴奋到哭的丈夫,脸上的红霞一下消散。
市长,猪。
……
唐人街外,枪声大作。
那些在街口负责监视的爱尔兰暴徒,还在围着火堆喝酒,吹嘘着自己昨天干了哪个富商的女儿。
他们根本没反应过来。
当第一个骑着高头大马的华人冲出雾气时,他们甚至还愣了一下。
“看啊,一个他妈的黄皮猴子。”
“砰!”
洛森抬手就是一枪。
子弹直接钻进了那个暴徒嘴里,从后脑勺炸出一大团红白相间的雾气。
“杀!”
一百八十名新警从三个方向同时包抄。
这已经算不上战斗了,只能称得上是单方面的屠杀。
那些刚刚还醉醺醺的爱尔兰暴徒,他们无论是装备、战斗意识、还是枪法,和洛森的死士相比,就是一群拿着烧火棍的原始人。
“条子?不,是那群华人!”
“愣着等死吗?快跑啊!”
反应过来后,这群暴徒当场就四散奔逃乱作一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