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砰。”
拉栓,退壳,上膛,击发。
“砰。”
“砰。”
“砰。”
五次心跳的时间,弹匣清空。
远处的靶子上,五个弹孔几乎重迭在一起,构成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梅花图案。
洛森太清楚这意味着什么。
现役的美国陆军那种可笑的单发后膛枪。
一分钟能打七八发,还得是老兵。
三百码外能不能打中一个站着不动的人,全看上帝的心情。
而他手里的朱雀0号,一个训练有素的士兵,一分钟能打出二十发要命的子弹,四百码内取人首级。
但他皱起了眉。
“还是差点意思。”
他放下枪,拿起那枚滚烫的弹壳。
技术完美复刻,设计理念超越时代,问题出在哪里?
“材料。”
洛森的意识瞬间沉入,与兵工厂的死士专家们进行万分之一秒的交流。
死士的声音在他脑海中响起:“这是1878年我们能找到的最好的贝塞麦转炉钢和坩埚钢,但它们太软。”
洛森的手指摩挲着枪管。
以这种材料的极限,枪管在连续射击一百发后就会出现肉眼难见的形变,弹道开始飘忽不定。
它还不够完美,不够资格成为他手中收割世界的镰刀。
这个时代的碳钢,在耐高温、高压和应力方面,简直是一坨狗屎。
“合金钢……”
洛森的眼眸闪过一丝思索。
在钢水里加入一些现在还被当作杂质或贵金属的元素——镍、铬、钨、锰……
那将不仅是步枪的革命。
那是炮管、装甲、发动机、乃至整个工业体系的飞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