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么,就应该从一开始,就保持怀疑。
这个念头一出,李来福那张胖脸,便清晰地浮现在他脑海里。
他和李来福之间,算不算“御人”?
算。
而且是相互的。
李来福想“御”他。利用他这个年轻劳动力,弥补自己分身乏术的短板。更想利用他,掌握直播的技术,多一项收入。用他那套所谓的成功经验来拿捏自己,让自己死心塌地为他卖命。
而自己,也想“御”李来福。利用他的资金和经验,来完成自己创业当老板的梦想。
他们是互相利用,互相“驾驭”。
可结果呢?
李来福从一开始就“以疑始”。
他根本不相信自己,所以才会在房租上设下这么大一个坑。他用那百分之二十的股份作为诱饵,把自己这条鱼钓得死死的。
而自己呢?
自己是从“信”开始的。
被他那十家成功分店的光环晃花了眼,被那看似慷慨的二八分成迷住了心窍。
他没有一丝一毫的怀疑。
甚至当他察觉到李来福越来越小气,越来越跋扈的时候,他也只是觉得对方老板当久了,脾气有点大。
他把那些“纤隐之变”,那些本该警惕的信号,全都当成了无关紧要的小事。
悔恨再次来袭。
他恨自己为什么不早点看到这一页!
如果早点看到,早点懂得“御人当以疑始”的道理,自己还会这么轻易地跳进坑里吗?
可是……
转念一想,他又开始怀疑自己。
就算早点看到了,以当时那个急于求成的自己,真的能领悟到其中深刻的含义吗?
一个没被狼咬过的人,永远不会懂得狼的凶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