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为狼王太灵巧了,也太勇猛了,可以躲子弹,还可以窜上房顶,在半空中穿行。
大都市的人太多太多,女人的穿着也各色各样,每一个被吉姆扑倒的都是不灵灵,都不是那张熟悉的笑脸。
吉姆疯狂了,暴怒了,仰天吼叫,上蹿下跳。
这时候的灵灵不得不再次上车,顺着每一条街道寻找。
女孩子担心狼王受伤,担心它被人攻击,更加担心它会死。
吉姆是有机会逃走的,完全可以返回大梁山……但是它没有。
它对灵灵的爱已经深到了骨髓,它甘愿为女孩去死,浑然不怕。
用生命换来临死前的惊鸿一瞥,它也甘心。
天色渐渐黑透了,路上的人越来越少,越来越少。
Z市的每一条大路都被封锁了,市民也纷纷回到了自己家,再也不敢出来了。
汽车也纷纷被人引出Z市,只准出不准进。每一条大路都设置了路障。
公安的职责就是保护市民的安全,他们也无可奈何。
吉姆几乎耗尽一身的力气,在Z市的各条大街上来来回回扫荡了好几遍。
它一声声狂吼,一声声呜咽,如泣如诉,它觉得灵灵不要它了,永远抛弃它了。要不然女孩一定会来找它。
它一下子跳上一座八层高的楼房,在楼沿上停住了脚步,呼呼喘着粗气,肚子一鼓一张。
下面是Z市宽阔的街道,街道上的路灯分外耀眼,灯红酒绿,弥虹闪烁。
大都市的繁荣是大梁山没法比的。
此刻的大梁山一定是静悄悄的,山民早就进入了梦乡,也正是大梁山狼群出来觅食的时候。
它看不到伙伴,看不到巍峨高挺熟悉的山峰,也看不到一个亲人。
它觉得自己好孤独,它希望可以站的更高,看的更远。希望一下子瞅到那条俊美的身影,那张熟悉俊秀的脸庞。
可每一张脸都不是灵灵的。
它的眼睛在四处扫描,寻找着更高的落脚点。
最后,他一眼瞅到了Z市最高的那层大厦,那是Z市的移动大厦。
所谓的移动大厦,是移动公司办公的地方,在Z市的楼层也最高,足足三十多层。
在二十年前,这样的大厦是难以想象的。
因为那时候,Z市还很穷,只不过是个普通的县城,十层以上的楼房都很难找到。
现在,大都市一个劲的开发,一个劲地扩展,二十层以上的大楼随处可见。
移动大厦上密密麻麻,到处是天线还有铁栏杆。
现在,吉姆不得不爬上去了,第一是为了躲避那些民警的追杀。第二是希望站在最高的位置上寻找灵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