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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百零四章(第2页)

这位老人,是真打心眼儿里喜欢这孩子。

余光扫了一眼站在自己身侧的仙姑,书呆子不由感慨,这世上之事,果然素无公平可言,仙姑可是比明凝霜,更早认识的头儿。

李追远终於睁开眼,他看着面前的太爷,开口道:「今日我大婚,您再留留,多喝几杯酒。」

李三江伸手拍打着李追远的肩膀,笑道:「哈哈,行啊,老弟你在地下混得不赖嘛,都娶上媳妇儿了!

这个面子我肯定给,你放心,等我明早醒来,就给你多烧点金银元宝,补上这礼钱。」

李三江转身准备继续去找桌子喝酒,顺带找寻自己那俩小年轻酒友:「咦,那俩小年轻呢?」

令五行和陶竹明不敢再诈伤,默默起身,走了过去。

李三江左手拍了拍令五行的胳膊,右手捏了捏陶竹明的脸:「嘿嘿,敢情这是在我梦里头,估摸是以前你们在我家干活时,听你俩聊天觉得有意思,就记住了。」

陶竹明:「您梦醒了也可以喊我来陪您喝酒,千万别不好意思,每次看到您,就像看到我爷爷。」

李三江:「咋,你爷爷也是捞屍的?」

陶竹明:「捞粪的。」

太爷在令陶二人陪同下去喝酒了,在太爷的认知里,「魏正道」是死鬼托梦,这火苗源头就会一直存在。

现在的问题是,要将这火烧得更旺,得添柴。

李追远看向站在自己身侧的书呆子。

书呆子:「火候不够,得斩了。」

李追远:「嗯。」

书呆子:「道、法、身、人,先斩身。」

身乃命之始,是一切的载体,先斩身,破根基。

无需书呆子额外多说什麽,仙姑自发上前,从华服袖口中,取出一块琥珀,琥珀中有一只金色蛊虫。

当年的她,还只是苗疆一个普通村落里的蛊女,被自己奶奶带着参加圣女庙选时,第一次见到了身着当地服饰混在其中窃习蛊术的魏正道。

在那一场庙选中,她的资质得到圣女和一众长老的惊叹,圣女亲口承诺要收其为弟子,传授蛊术,并给予她代表宗门点灯的资格。

结果翌日,在入门典礼上,她留下一封书信,不告而别。

因为前一晚,魏正道找到她,送上这枚琥珀,并告诉她,这里头封存的,是西王母的命蛊。

彼时的她,连村子都没出过几次,这次来庙选是她第一次出远门,可谓不谙世事到了极点。

就这样,她被魏正道给骗走了。

这琥珀并非什麽老物件,是魏正道自制的,至於里头封存的也不是西王母命蛊,是他抓了只普通虫子,涂了金漆。

即使後来得知了真相,仙姑仍旧对这枚琥珀十分珍惜,以自己青丝将其缠束,时刻带在身边。

他骗了她,可她当时也是心甘情愿地被骗,可他又没骗她,因为最後,她真的收走了西王母的命,可那之後的她,已不再心甘情愿了。

一千多年的时间,让青丝渗入琥珀,形成一种斑驳有致的美。

仙姑将它,置於喜娘之手。

喜娘拉长声喊道:「代新人谢赠礼,金虫琥珀一枚!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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